近期我市部分区域实施静默管理,为满足静默管理区域内群众就医需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中高风险区内人员就医
(一)隔离人员与隔离点医务人员或社区网格员对接,不需要外出就诊的,由所在隔离点医务人员或社区包片医务人员及时安排提供诊疗服务。
(二)有外出就医需求的患者,需由隔离点医务人员或社区医务人员向县级医院提交隔离期间就诊申请,先由县级医院专家进行远程多学科会诊。经会诊确需要外出就诊的,有发热、咽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和急症患者,由120专车转运。无上述症状的,由县(市、区)防控办专车转运至县级医院就医。
(三)孕产妇、婴幼儿、行动不便患者等特殊群体可由一人陪同就医,就医结束后陪同人需与就医患者落实相同隔离管控措施。
二、静默区内其他居民就医:
(一)危急重症患者直接拨打120或拨打属地医疗机构急救电话,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就医。
(二)有发热等症状患者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后,出示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个人防护,前往辖区内发热门诊排查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一般症状患者如需外出就医,经居住地社区同意后,出示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个人防护,前往辖区内就近医疗机构就医,就医结束后“两点一线”尽快返回居住地,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透析患者经居住地社区同意后,出示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个人防护,在原透析机构错时错峰透析,透析结束后“两点一线”尽快返回居住地,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静默区内医疗机构出院患者可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当日出院通知书(可为电子版)点对点接返回居住地。
吕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