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治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公示
长人组公〔2021〕3号
根据《长治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资助实施细则(试行)》(长组通字〔2018〕38号)和《长治市人才安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长组通字〔2018〕46号)规定,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资格审核,刘志强等762名同志符合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王朴等41名同志符合购房补贴申请条件,宗亮等42名同志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8月24日至8月30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来信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市委组织部(注明人才工作科),邮编:0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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